盧琦,字希韓,惠安人。元至正二年(1342)進士,十二年(1352)為永春縣尹。剛到任,就碰上縣內發生饑荒。他下令開倉賑貸,減輕賦役,禁止橫征暴斂,并減征鹽稅一百多引。他經常下鄉巡視,看到田園管理好、稻麥茂盛的,便加以慰問勉勵;看到籬落不整、溝渠阻塞的,則加以斥責處罰。有因小事而訴訟于官府的,他就嚴肅地正告他們:為何荒廢農事而到公庭訴訟?就使勝訟,所失豈不是更大嗎?對縣內原有訴訟積案,均一一加以清理。于是,官府事少而民競競樂業。任內還新建學宮,聘請名儒教讀,定期進行考查,因而文風漸盛。
至正十三年(1353),泉州大饑,餓死的人很多,有能走動的,大多扶老攜幼逃荒來永春。盧琦把他們安置到寺院和大戶中就食;對中途因走不動而被丟棄的小孩,還派船沿桃溪前去接運,因而救活了許多人。
這一年,各地災民紛紛起義,而永春卻安定如常。鄰縣仙游有災民九百多人結伙行劫,剛好盧琦路過該縣,當他們知道他是永春縣尹盧琦時,就互相傳告,敬候在路旁。盧琦即對他們講明是非禍福的道理,眾人即放下兵器散去。從此,盧琦的聲名傳遠外縣而被尊稱為“盧永春”。
至正十四年,有起義災民數萬自安溪進入永春。盧琦為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利益,乘災民立足未穩之時,召集各鄉紳長丁壯諭之曰:“永春無城,我為國家命吏,不可徒死于賊。今日之事,度能御之,當致死與之戰,不能,則我先死以謝我父老子弟!北娊愿袘嵲唬骸百\吾仇也,順之必無幸,今日決與使君同死!北R琦見眾志激奮,即率領丁壯出戰,大破起義災民。第二日,又乘勝分路出擊。前后大小三十余戰,共斬殺俘虜災民一千二百余人。
至正十六年(1356)調寧德縣,后擢升平陽知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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